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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九八◆九月秋季《第七期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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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代的人認為「洪水猛獸」最可怕;對現代人來說,猛獸已不再那麼可怕,甚至還可以馴服牠們。但是,至今人類仍無法制止洪水的發生,洪水的災害對人類而言,仍是很可怕的,因此我們應該了解洪水的成因,即使我們無法完全防止洪水的發生,但應學習如何減少洪水帶來的損失。
台灣由於地形陡峻,河川坡度大,河川上游的集水區地質脆弱,表土沖蝕量顯著,因此河川之泥砂運移量十分可觀,容易造成河道及水庫淤積,不利於洪水之宣洩。
再加上台灣每年的梅雨及颱風雨不但雨量強度高,而且總雨量往往十分驚人,河道陡急,水流移動速度快,洪水挾帶大量泥砂往河川下游快速移動,自然容易造成洪災。
此外,台灣的人口密集,人民勤奮,上山開墾,使集水區遭受破壞,製造更多泥砂,甚至形成土石流(詳見第六期《土石流》),帶來災害。在河川上游的集水區如此,在河川下游的城鎮及城市,也因為人口增加而大興土木,積極開發外圍及鄰近的山坡地,不僅砍伐森林並舖上柏油路面,結果減少了雨水入滲的機會,大量增加了地面逕流,也增加了洪患機會。
例如去年8月18日溫妮颱風過境,除了造成台北縣汐止林肯大郡房屋倒塌的大災難,也引來台北市內湖大湖山莊的水患。
本文首先將介紹台灣地區發生過的大洪水及其災害程度,接著對發生洪災的原因及防洪的方法作分析討論,另外簡要地介紹淡水河防洪計畫與工程,以了解防洪工程的複雜性與重要性。
| 過去的洪水災害 |
台灣發生過的大洪水及災害,包括了中部地區民國48年的「八七」水災,民國49年的「八一」水災;北部地區民國76年10月24日的琳恩颱風,民國85年7月31日的賀伯颱風,民國86年8月18日的溫妮颱風;南部地區則有民國83年「八一二」水災。這些水災,指造成生命及財產極大的損失。台灣地區近年來因經濟成長快速,若發生水患,其損失金額也相對地提高(見表一),因此吾人應更加重視防洪工程與措施,才能使洪災減至最低程度。
《表一》歷年來台灣之洪災損失及防洪投資金額(以下金額均以民國81年幣值計算)取自吳建民,民國84年。
| 期間(民國) | 年平均洪災損失(億元) | 年平均防洪投資(億元) |
|---|---|---|
| 1∼31 | 3.4 | 1 |
| 35∼46 | 5.5 | 2.7 |
| 47∼64 | 42.9 | 5.2 |
| 50∼80 | 55.0 | 23.4 |
◆ 民國50年至80年間,平均每年的天然災害損失為110億元,佔國民生產毛額的0.5%,其中水災的損失約佔一半,約55億元。
◆ 「八七」水災造成的損失金額高達167億元
◆ 賀伯颱風造成的損失金額高達300億元
「八七」及「八一」水災
在民國48年及49年,由於中部台中、彰化等地區連續下雨數日,總雨量達歷年平均年雨量之半(見表二),災害損失影響當時台灣的經濟發展至深。
「八一二」水災
民國83年的南部地區,在岡山地區總雨量達2,018公厘,超過平均年雨量1,841公厘,暴雨之大實在十分驚人,因而造成大淹水,中山高速公路的交通也隨之中斷,損失慘重。
| 雨量站 站名 |
歷年平均 年雨量 (mm) |
「八七」水災 民國48年8月l~11日 |
「八一」水災 民國49年7月31日~8月10日 |
「八一二」水災 民國83年8月1~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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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雨量(mm) | 占歷年% | 雨量(mm) | 占歷年% | 雨量(mm) | 占歷年% | ||
| 高雄 | 1738.7 | 536.0 | 31 | 196.1 | 11 | 1300.0 | 75 |
| 小港 | 1543.0 | 573.0 | 37 | 207.8 | 13 | 1692.7 | 110 |
| 鳳山 | 1612.4 | 604.3 | 37 | 272.8 | 17 | 1701.8 | 106 |
| 楠梓 | 1872.6 | 563.0 | 30 | 229.4 | 13 | 1643.4 | 88 |
| 岡山 | 1841.6 | 412.7 | 22 | 186.0 | 10 | 2018.1 | 110 |
| 竹子湖 | 1892.1 | 537.8 | 28 | 242.0 | 13 | 1616.5 | 85 |
| 台南 | 1741.1 | 523.8 | 30 | 463.7 | 27 | 1472.0 | 85 |
| 嘉義 | 1684.6 | 507.1 | 30 | 316.4 | 19 | 816.0 | 48 |
| 日月潭 | 2360.1 | 664.0 | 28 | 904.6 | 38 | 709.4 | 30 |
| 阿里山 | 4060.6 | 1144.4 | 28 | 1349.5 | 33 | 910.5 | 22 |
| 台中 | 1709.3 | 843.1 | 49 | 713.2 | 42 | 500.8 | 29 |
| 彰化 | 1374.6 | 669.7 | 49 | 654.5 | 48 | 247.3 | 18 |
| 集集 | 2140.9 | 667.4 | 26 | 822.5 | 34 | 469.7 | 19 |
琳恩颱風
民國76年10月24日的琳恩颱風過境,台北市基隆河的水門一時無法關閉,造成淡水河水大量流入市區,使台北民生東路一帶嚴重淹水,損失慘重。
賀伯颱風
民國85年7月31日的賀伯颱風帶來驚人的雨量(見表三),在阿里山的總雨量竟高達1,994公厘,而連續24小時最大降雨量達1,748公厘,接近全球之紀錄。賀伯颱風造成之災情是台灣近30年來最嚴重的,包括台北地區之社子島及板橋、中和一帶嚴重積水,還有南投地區之土石流災害,全台灣損失金額高達300億元。
| 測站 | 逐日雨量(mm) | 總計 | 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7/30 | 7/31 | 8/1 | 8/2 | ||
| 基隆 | 7.5 | 168.0 | 28.9 | 0.0 | 204.4 |
| 淡水 | 12.9 | 209.9 | 23.2 | 0.0 | 246.1 |
| 台北 | 22.2 | 203.3 | 21.6 | 0.0 | 247.1 |
| 竹子湖 | 24.6 | 439.3 | 60.7 | 0.0 | 524.6 |
| 鞍部 | 30.5 | 482.1 | 48.5 | 0.0 | 561.1 |
| 大屯山 | 0.0 | 0.0 | 13.0 | 1.8 | 14.8 |
| 新竹 | 31.3 | 237.4 | 86.2 | 2.1 | 357.0 |
| 台中 | 17.8 | 269.0 | 227.8 | 3.2 | 517.8 |
| 梧棲 | 23.0 | 148.9 | 234.1 | 8.4 | 414.4 |
| 澎湖 | 0.0 | 28.6 | 156.0 | 13.1 | 197.9 |
| 日月潭 | 4.8 | 193.8 | 454.3 | 0.7 | 653.6 |
| 阿里山 | 0.5 | 1094.5 | 892.0 | 7.0 | 1994.0 |
| 玉山 | 3.1 | 448.2 | 259.0 | 4.0 | 714.3 |
| 嘉義 | 11.5 | 122.5 | 282.5 | 0.0 | 416.5 |
| 台南 | 2.5 | 101.5 | 110.0 | 1.5 | 215.5 |
| 高雄 | 0.5 | 85.5 | 97.7 | 8.0 | 191.7 |
| 恆春 | 0.5 | 60.5 | 81.0 | 0.0 | 142.0 |
| 宜蘭 | 16.0 | 274.0 | 84.0 | 0.0 | 374.0 |
| 蘇澳 | 23.1 | 190.9 | 95.7 | 1.0 | 310.7 |
| 花蓮 | 1.5 | 22.5 | 134.7 | 0.0 | 158.7 |
| 成功 | 1.8 | 3.7 | 52.5 | 18.3 | 76.0 |
| 台東 | 0.5 | 2.6 | 62.0 | 24.5 | 89.6 |
| 大武 | 0.3 | 37.4 | 148.8 | 13.1 | 199.6 |
| 蘭嶼 | 4.5 | 13.9 | 28.3 | 0.0 | 46.7 |
| 彭佳嶼 | 1.6 | 146.0 | 44.0 | 0.0 | 191.6 |
| 東吉島 | 0.0 | 39.5 | 179.0 | 7.5 | 226.0 |
| 永康 | 4.5 | 105.5 | 132.0 | 0.5 | 242.5 |
溫妮颱風
民國86年8月18日的溫妮颱風,造成的洪患雖然不是特別嚴重,但卻造成慘絕人寰的「林肯大郡」災害,奪走28條人命,造成台北市大湖山莊水患,至今大家仍記憶猶新。
| 洪災的原因 |
洪水發生的主要原因為暴雨,以及其他如泥砂量大、河道短促等不利的自然條件,再如上許多人為因素的影響,往往使得災害程度加重。故洪災往往是「天災」加上「人禍」的結果,而不是單一因素造成的,茲將洪災的重要原因介紹於後。
天然因素一:雨量驚人
台灣為島嶼國家,每年五、六月的梅雨及六月至十月的颱風,往往帶來十分驚人的雨量。尤其每小時之雨量強度大,更是形成洪水的主因。
天然因素二:河道坡度大
台灣的集水區及河道坡度大,河道無法大量積蓄水量,上游的溪流在短時間內便會流至下游,造成洪水。
由圖一可知,一場暴雨後,集水區若是陡峻,則下游某一地點之洪峰(最大瞬時洪水量,以秒立方公尺來表示)(A點),會比緩坡集水區的洪峰(B點)提早來到,而且流量尖峰值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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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圖一》一場暴雨後下游河川之流量歷線 |
天然因素三:表土沖蝕量大
台灣的集水區土壤脆弱,平均每年土壤沖蝕率為2至20公厘,是中國黃河流域之5至70倍、美國密西西比河流域之30至300倍。大量的泥砂隨著洪流而下,沈積在河道內,自然會影響河道排洪能力。
人為因素一:與水爭地
許多大都市均沿著河川發展,往日河川的洪泛區(洪水來臨時所淹沒的土地)被大量開墾利用,甚至蓋起大樓,與水爭地的結果,便是洪水來臨,即容易遭受水患。許多窪地、濕地原本是儲存地表逕流的地區,一旦被填平利用,洪水只好到處流竄,若防洪排水系統做得不完善,即易造成洪患。
人為因素二:都市化及集水區的開發
某個地區一旦都市化,森林、草地會減少,代之而起的是柏油馬路、不透水的人行道及停車場,使得大多數的降雨無法入滲到地下,只好在都市地面流動,造成地面逕流量增如,引起水災的機會也自然提高許多。都市化後(見圖二),也使得水流在路面及雨水下水道內流速比未開發前之林地、草地還快,增加了都市下游河川的洪峰,集流時間變短,增加下游洪泛機會。這樣的情形同樣可由圖一來解釋,若未開發前之流量歷線為b,則都市化後為a,A點之水位顯然比B點要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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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排水不良造成的淹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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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圖二》取自Kibler,1982,表示都市化程度對逕流量增加之影響。100%都市化(開發程度)之後,若下水道之普及率也高(100%),則產生的逕流量可達未開發前的6倍之多。 |
同樣的道理,如果河川上游的集水區開發成農場、果園、社區、高爾夫球場等,則會產生類似都市化的情形,下雨後的入滲水量將減少,地表逕流量一旦增加,河川的洪峰便跟著提前到達。
人為因素三:破壞水土保持
台灣的集水區上游有不少濫墾、濫伐及超限利用的情況,水土的流失情況嚴重,泥砂產量也增加,使下游河川及排水道淤積,不利於洪水之宣洩。社區、高爾夫球場的開發,若做好沈砂池、調洪池等水土保持設施,雖然可以減少對下游的影響,但是真正治本的方法,仍應保持集水區原有的林木覆蓋情況,不做開發利用,所謂「種樹救水源」及保有「青山綠水」,即是這個道理。
集水區被被壞後,入滲並補充地下水的量將減少,在乾季不下雨時,河川之基流量將顯著降低,影響水資源之利用。上游集水區若能保持原貌,將有一個「活水源頭」,源遠而流長。
人為因素四:其他
人類因為與水爭地而居住於河邊或利用洪泛區、闢地開墾,故築堤防以防洪水。
但是大雨來時,河川洪水位仍有可能比堤防還高,但這些土堤、防洪牆均有一定的設計標準,能保護的程度畢竟有限(淡水河防洪工程是200年洪水標準,防範平均200年一遇的洪水;一級主要河川是100年標準),著碰上極端異常的暴雨及洪水,仍會發生洪患,堤防一旦潰決,財產、生命的損失往往比未築堤防還嚴重。
例如濁水溪下游因為泥砂淤積嚴重,河床不斷升高,保護河川兩岸的堤防也需跟著加高,但是堤防太高,洪水來時潰堤的機會就會增加,對堤防內的農地、村莊造成莫大的威脅。
在都市地區,與水爭地的情況更為嚴重,因此都市外圍必須築起高高的混凝土防洪牆,而且都市雨水下水道收集的雨水也得依賴抽水站才能排往河川。一旦防洪牆潰決或抽水站功能不彰,損失程度往往十分慘重。
都市的雨水下水道及抽水站等排水設施,因為都市的雨水下水道容易淤積、沈陷,使功能喪失,導致淹水。另外,抽水站若操作不當或維修不妥,也會導致水量積湧,無法及時宣洩,而造成都市積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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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川洪水造成堤防損毀。 |
| 防洪的方法 |
防治洪水的方法有不少,但是一條河川其最經濟、最佳之防洪工程,往往是以下各工程項目之組合,而非僅採用一項而已。
工程上的防洪設施一:堤防
在郊區,堤防大都為土堤,因為土堤需較多的地來興建,而郊區地價較低,而且土堤容易綠化、較美觀。而在市區,由於土地昂貴,且混凝土設施較堅固,所以以防洪牆為主。
●風險:興建堤防並不是一勞永逸的方法,原因是堤防把水流聚集在縮小的河道內,會抬高洪水位,讓淹水的風險重新分配至河道上下游其他地方。另一方面水流被約束在兩岸的堤防中間,使水流速度加大,沖刷力增加,尤其在彎道的河岸更顯著,增加了堤防被沖壞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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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鹽水溪堤防,水泥建築破壞了美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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堤防的防護工用來防止洪水的沖蝕。 |
工程上的防洪設施二:水庫
水庫可預留某些空間儲存洪水,減少下游發生洪患的機會,以保護城鎮、都市的安全。
●代價高昂:在台灣興建水庫的成本高昂,水庫容量一般不大,何況水庫給水的功能與防洪衝突。對給水功能而言,水庫平日需儘量蓄滿,以便旱季時放水供下游使用,所以沒有空間可以儲洪,因此水庫不易有太大的防洪功能。例如石門水庫在雨季時(每年5月至10月期間)就有部份防洪的功用,水庫最高蓄水位規定比其它時間還低,以備儲洪水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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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庫可以儲存部份洪水,但往往與供水目標的使用互相衝突。 |
工程上的防洪設施三:河道疏濬
河道疏濬工程包括浚渫河川或整理河川,以增加排洪的斷面面積與排洪能力。
工程上的防洪設施四:疏洪道
疏洪道(或稱分洪道)能夠使一部份洪水經由疏洪道排入本流下游或排至其他流域,因此有分散洪水的效果。
工程上的防洪設施五:都市排水設施
都市的排水設施包括雨水下水道和抽水站的設置,可迅速將都市的地面逕流排走,減少路面、街道的積水。
●下游的影響和補救辦法:將都市的水排入河川之後,卻會使得位於都市下游的河川流量增加,洪峰提前來臨。補救的方法例如,可以設置調洪池(即蓄洪池),先將洪水暫存起來,過一段時間後再排走。另外,也可以設法增加地面逕流下滲到地下的機會,減少雨水下水道及河川的負擔。山坡地開發,也應設置蓄洪池,使下游的逕流不會比未開發前還大,另外需再設置沈砂地,使沖蝕的泥沙不會往平地移動而造成災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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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洪池可以暫時儲存洪水,減少下游河川的洪水量,圖為新店市的青山鎮。 |
其他防洪方法
其他非工程手段來達到防洪效果的方法,包括洪水平原管制,管制人為的開發活動,以及建立防洪預警、疏散制度,實施防洪保險制度等。其他像都市透水性路面的設置,綠地的保存,濕地、窪地的保留也都是很好的方法。這些非工程上的防洪方法,其重要性並不亞於工程上的方法,值得加強實施,以減少洪患損失。
台灣許多河川因為盜採砂石而使河床被刷深、河道改變,除了橋樑的安全受到威脅外,堤防也受到沖蝕的影響。許多鄉鎮把垃圾、廢土往河床上任意棄置,減少河道排洪能力,增加水患機會,因此也應該嚴禁盜採砂石及傾倒廢土。
如何將洪水發生的頻率運用在防洪工程設計?洪水發生的原因主要為暴雨,故往往把洪水發生的頻率以暴雨發生的頻率來計算,嚴格來說,其實二者不同。如果能選擇合適的洪水發生的頻率,進而計算出對應的洪峰量,在防洪工程設計上,便能依照這個頻率,設計出能達到防洪標準的設施。 台灣的主要河川其防洪工程,例如堤防,它的設計是以100年發生一次的洪水為標準去設計的,也就是可以防範平均每100年發生一次的洪水(Q100)。在水文的頻率分析,此洪水的重現期距為一百年,在中國大陸又叫這種洪水為「百年一遇」。 「百年一遇」代表每年河川發生大於或等於此洪水量(Q100)之機率為1/100(0.01),每年發生小於Q100的機率為0.99,100年內均不發生Q100的機率(可靠度)為(0.99)100=0.366,故100年之內發生至少一次大於或等於Q100的機率(風險)為1-0.366=0.634。即使堤防發揮了它應有的功能,在100年之內發生大於Q100的洪患風險仍高達0.634;故吾人不能高枕無憂,對洪水的防備應以「未雨綢繆」的態度來看待。 頻率為100年的洪水並不是100年後才會發生,有可能明年一場大暴雨後即來臨,也有可能往後50年會發生2次,而再往後150年均不發生。所謂「養兵千日,用於一時」,防洪設施即是在應付不常發生但偶而會來的洪水,主政者及民眾必須了解防洪的重要性,平時應加強防洪及排水設施投資。 至於都市排水系統的設計,由於都市排水系統超過負荷而淹水時造成的損失,不像河川洪水溢堤或潰堤流至市區那麼嚴重,因此都市排水系統的設計頻率一般比河川防洪的還低。例如台北市的都市排水設施(雨水下水道、抽水站),其設計標準為五年頻率的暴雨。若排水設施發揮應有的功能,則市區內淹水的機率為平均五年一次,五年內均不會淹水的機率為0.33,五年內會淹水的風險為0.67。 |
以大台北地區的防洪計畫為例台北地區在三百年前為沼澤、湖泊,先天的自然環境就比較低窪,目前台北盆地聚集了數百萬人,而且大都居住於淡水河下游地區。為了防範淡水河洪水的災害,政府乃投資了上千億元於大台北防洪計畫(分三期施工),經過數十年來的規劃、施工,各項防洪工程大都已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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